本帖最后由 云起風生 于 2018-6-26 16:47 編輯
隨州論壇訊 通訊員劉超、馬東平、宋靜媛報道:為深化檢務公開,彰顯司法民主,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提高執(zhí)法公信力。日前,曾都區(qū)人民檢察院就一件故意傷害案召開了公開審查,聽取了犯罪嫌疑人家屬及辯護律師、被害人、偵查人員的意見,并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用公開審查的方式將鄰里不和“化干戈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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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6 16:40 上傳
公開審查現(xiàn)場圖 案情簡介
謝某(女)與楊某系小學同學,兩家居住在同一街道,相隔不足百米。2017年11月的一天,謝某在公司內因瑣事與楊某發(fā)生糾紛,雙方發(fā)生了口角和輕微肢體沖突,公司及時進行了處理并責令兩人分別寫了檢查。因氣憤難平,第二天傍晚,謝某帶兩個弟弟謝甲、謝乙找到楊某理論,雙方再次發(fā)生口角,謝乙持棍子將楊某打傷,經(jīng)鑒定,楊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案發(fā)后,謝某代表謝乙賠償楊某人民幣一萬五千元,楊某對謝乙出具了諒解書。
在公開審查中,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首先匯報了案件的具體辦理過程,從法理和情理上剖析了案情,認真聽取了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親屬及偵查人員的意見,在承辦檢察官耐心勸說和疏導之下,被害人表示自己在事件中也存在過錯,自愿諒解謝乙的行為,希望通過這次公開審查,檢察機關能夠對謝乙從輕處理。犯罪嫌疑人家屬也向被害人真誠道歉,“我不該把兩個弟弟喊去加深矛盾,借助這個機會,再次向楊某道歉。我會深刻吸取此次教訓,時刻警醒自己,并保證在以后工作生活中與被害人融洽相處”。承辦檢察官認為謝乙認罪態(tài)度較好,雙方已達成賠償協(xié)議,被害人自愿對謝乙諒解,社會矛盾已經(jīng)得到化解,鑒于謝乙系初犯、偶犯,家中尚有偏癱的父親需要照料,現(xiàn)雙方已經(jīng)達成諒解,無逮捕之必要,擬對謝乙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意見。經(jīng)向檢察長匯報,該院最終對謝乙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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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6 16:41 上傳
法律無情人有情, 案件之外,承辦檢察官考慮到謝乙年幼喪母,哥哥姐姐都已成家,其獨自照顧偏癱父親,家庭確有困難,在對其作出不批捕決定后,主動聯(lián)系其所在工廠、村委會對其進行了幫助、管理,保障其工作的同時,防止其再誤入歧途。
近年以來,該院依據(jù)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審查逮捕案件開展公開審查的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積極開展審查逮捕案件公開審查工作。通過公開審查,該院進一步踐行了檢務公開制度,加強了案件審查逮捕環(huán)節(jié)的以案釋法工作。同時,從維護社會穩(wěn)定出發(fā)預防和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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