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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客管處答復
經我處調查,2018年元月6日晚18點20分左右鄂SX0866、鄂SX1870兩輛出租車未在大潤發(fā)烈山大道出口路段行駛;鄂SX1761出租車隨口喊價并拒載乘客,根據《湖北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湖北省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當事司機罰款100元和5個學時的教育培訓,服務質量信譽扣5分的處理。
若遇到出租車違規(guī)經營,乘客應盡量掌握相關證據后,撥打投訴電話0722-12328,涉及到亂漲價問題應撥打物價部門電話0722—12358,若在隨州論壇等新聞網站投訴,請留下聯系方式,以便于調查處理。
隨州市城市客運管理處
2018年元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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