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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論超版 隨論編輯 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22-6-6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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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日報訊(通訊員劉蘭婷)偶遇搭訕,面對他人拋出的賺錢機會,90后小伙徐某某一時貪心,淪為信息網(wǎng)絡犯罪幫兇。近日,經(jīng)曾都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徐某某因犯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需要工作嗎?只需帶上設備到各城市聯(lián)網(wǎng),每日工資300元……”2020年9月14日,徐某某偶遇一名中年男子搭訕,詢問其需不需要工作。通過交談,該男子承諾日工資300元,徐某某只需要帶著虛擬撥號設備在各個城市聯(lián)網(wǎng),每換一個地方就有1000元路費。
“只用擺擺設備就能賺錢,這比辛苦找工作輕松多了?!币环涣骱螅炷衬秤X得有利可圖,同意了。
2020年9月17日至27日,徐某某根據(jù)指令,先后到達四川綿陽,陜西漢中,湖北十堰、隨州等地,每到一地就找地方將虛擬撥號設備連接網(wǎng)絡,再另找地方住宿,次日再將設備收走,前往另一城市進行同樣的操作。
2020年9月27日,徐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被移送曾都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官審查案件發(fā)現(xiàn),9月17日至27日,在徐某某的幫助下,其上線涉案人員通過服務器遠程控制安設在各地的手機卡和虛擬撥號設備,冒充公檢法等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騙得金某某等8名被害人共計46萬余元。
2020年12月,曾都區(qū)檢察院對徐某某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徐某某幫助他人實施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情節(jié)嚴重,應當以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以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對被告人徐某某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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