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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湖北省、隨州市、隨縣統(tǒng)籌推進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相關要求,為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現(xiàn)就隨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開放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6日起,隨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場所有序恢復開放,辦理立案登記、材料收轉、訴訟費收取等訴訟事務。
二、鑒于目前仍處于疫情防控期間,為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倡導優(yōu)先選擇湖北法院訴訟服務網、湖北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線辦理訴訟事務,通過12368訴訟服務熱線查詢咨詢訴訟事項,通過郵寄、跨域立案等方式提交訴訟材料。當事人到法院申訴信訪的,建議通過“湖北陽光信訪”平臺或郵寄書面材料信訪。
三、不屬于因疫情被管控隔離的人員,且本人健康碼為綠色的,如確需到法院訴訟服務場所辦理信訪事項的,可通過撥打訴訟服務電話(0722-3339813、12368熱線)進行預約登記,按照約定的時間持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及相關手續(xù)來院辦理相關事務。
四、為防范疫情風險,所有來院辦理訴訟事務的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自覺出示健康碼,接受體溫檢測,登記個人身份信息和聯(lián)系方式,聽從法院工作人員引導。辦理訴訟事務時,應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事務辦理完畢即行離開,不得在訴訟場所滯留。
五、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的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應按通知時間、地點持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等參與開庭審理,進入法庭前應配合法院工作人員按本通告要求做好防疫工作。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不符合進入訴訟服務中心要求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
六、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參與訴訟活動期間,不聽從法院工作人員指揮或不遵守上述通告要求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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