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州論壇訊 特約記者彭曉華、通訊員朱青、龐衛(wèi)東報道:近日,廣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
據了解,2017年6月25日,陳某某在廣水市吳店鎮(zhèn)王子店村小李沖灣附近山坡私設自制的電壓為120伏、長約500米的電網以捕捉“野味”。當晚7時許,行人李某某路過通電電網處時,被電傷摔倒,摔傷右手臂,經該市法醫(yī)鑒定所鑒定為一級輕傷。
“我們每個公民都要提高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私設電網等捕獵方式,不僅容易引發(fā)火災,也會對路過行人造成極大危害。”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提醒,不知法也不懂法,不意味著違法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群眾發(fā)現私設電網捕獵行為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便于精準打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