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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萬不少了 |
江小藍 發(fā)表于 2018-4-24 16:49 28萬的案子,會有律師感興趣的。就怕官司贏了錢也追不回來。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青翼蝠王 發(fā)表于 2018-4-23 21:28 我想讓她去請求法律援助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看來一場因借款的官司要但是了 |
她的朋友肯定精通法律的,據(jù)我看的案例,公安局不會立案,會認為是經(jīng)濟糾紛。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歲月如風 發(fā)表于 2018-4-23 09:44 很用心的回帖啦~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成睿 發(fā)表于 2018-4-23 11:55 我也覺得沒寫清楚,我準備讓她去資訊相關律師的 ![]()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末那 發(fā)表于 2018-4-23 13:21 也是很尷尬了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據(jù)我個人分析,一般不會有這么傻的人,只有一個可能就是有些細節(jié)本人肯定沒好意思講出來,估計是對方許諾給他很誘人的利息 |
借第一次不還,還借第二次,腦殼被門夾了!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經(jīng)濟糾紛難纏 |
輕易不要給別人擔保,被擔保人還不了錢時,就是擔保人還了 |
問題沒有寫完整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感覺不正常 |
人傻了,借錢再借給別人,是不是別人許的有高利。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別人人也未跑改,何況別人又寫了借條,只是無能力還,應該算不上詐騙。只是由此產(chǎn)生的還款壓力及貸款利息,若沒有在借條約定好的話。那你不但承受還本金的壓力,而且還要承擔貸款利息的損失,那你就虧大了。若過了借條上承諾的還款期限,別人不還款,只能去法院起訴別人啦。這是我個人的理解,不知對否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不是詐騙,是人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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